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银)罚字〔2019〕第14号)显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简称“紫金银行(601860)”)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依法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88.8万元整。
以下为原文:
紫金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由南京市辖区内原四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而成,首次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目前注册资本32.95亿元人民币。
紫金银行于今年1月3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成为2019年首家上市银行,也是江苏省第8家A股上市银行和第6家A股上市农商银行。
数据显示,2018年,紫金银行贸易融资额度同比增长62.09%,贴现额度同比增幅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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