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0-963-100 合作案例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财经热点

国税总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财经热点 2021-04-06 09:49:52    证券时报
国税总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据国税总局6日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精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国税总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


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1年4月销售货物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38万元(=10+40-12+200),超过45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38万元(=10+40-12),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国税总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国税总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推荐阅读

 央行:美联储政策调整影响较小 部分中小银行服务能力不足

遏制金融机构不当宣传 央行明确贷款年化利率计算方法

六大行年报出炉:净利润总和1.34万亿 去年不良贷款率全部上升

地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加码!国资委发文:重点防控债券违约

 央行等五部委联手加大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 鼓励投资者付费评级

 

——>了解更多票据市场资讯,敬请关注“融资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报价服务平台”。


融资线声明:以上内容系编辑整理自相关媒体,融资线为承兑汇票贴现报价服务平台,登载此文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