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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市分析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票市分析 2021-01-19 14:06:47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一、问题研究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不但要实现生产分配,也要实现流通消费共同发展,批发零售行业便是其中重要一环。


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批发零售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无数企业商家损失惨重。国家也早在1月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对批发零售业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提供金融优惠服务。


承兑汇票长期以来作为批发零售行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疫情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2020年一季度,批发零售业票据签发背书量占比为40.3%,尽管较上年同期下降1.17个百分点,但仍位于各行业之首。


此外,从宏观经济走势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整体上处于较快上升阶段。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消费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批发零售行业是国内拉动消费以及消费引领供给创新的重要部分。批发零售行业大多聚焦于中小微企业,如何融资成为了许多中小型批发零售企业的难题。


历年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长期以来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与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票据签发背书量占比均超过了40%,位居各行业之首。可见票据融资已经成为批发零售行业的重要融资手段,未来的批发零售行业发展必然带动相关票据业务的发展,研究票据业务在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现状,符合国民经济消费向好的预期,符合当今疫情的大环境下中国经济复苏的现状,更符合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飞速发展的事实,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二、以增值税为基础的批发零售行业票据承兑总量测算


2016年营改增完成,扩大了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普遍把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的主要依据之一,只要缴纳了增值税的企业理论上都有条件开具商业汇票,为大力发展承兑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国增值税政策对承兑汇票发展的影响研究》,肖小和等)。如图1所示(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6年前累计签发商业汇票与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比重一直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约为42%左右),2016年营改增完成导致增值税增加和对金融业务中商业银行在企业出票环节加强了对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被逐步挤出市场,致使2016年后的承兑业务有一定下滑,近三年比重又再次稳定在25%左右,随着未来居民消费生活水平的提高,批发零售业发展必然也会带动相关票据业务的发展。

图1:2010-2019年批发零售业销售值与票据签发量总计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下面我们考虑理论批发零售行业可开具的最大承兑汇票量以及与实际市场的比较,探究批发零售行业在票据市场中的发展潜力,让票据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的服务于批发零售行业发展。


承兑总量可能性分析之模型假设:


①假定市场中存在n种产品,不含税价格分别为Pi元,数量为Qi(i=1,2…n)。


②第i种商品需要经过增值次数为Ki次,其中第j次(j=1,2…Ki)增值后的不含税价格为Pij,此时的中间品数量为Qij,最终价格为Pi,即Piki=Pi ,Qiki=Qi。


③假定第i种商品的第j次增值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率为,则含税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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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假设,则第i种商品的第j次增值银行可签发的汇票为: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理论上市场一共可以签发的商业汇票累计为: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在我国现行税率制度下,主要存在三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6%,9%,13%,因此的取值为6%或9%或13%。但实际市场中的产品种类及对应的增值次数无法统计。因此考虑根据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进行计算,将企业分为以下几类,按照2019年新版增值税税率计算,由增值税计算公式可知: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


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税率=销售额*税率(2)


根据模型,计算批发零售行业的理论承兑最大值,我们利用以下三种方法测算。


测算1


我们将前文的理论模型进行简化,仅聚焦于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增值,其每次增值后的可开票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加上增值税额,批发零售行业增值税率为13%,因此批发零售业全年理论可开票额=全部批发零售企业全年销售额*(1+13%)。


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为782518.3亿元,由此计算的论承兑汇票量为:782518.3*(1+13%)=884245.7亿元,约为88万亿。而其中面向最终消费者用于消费的部分无法开票,因此需将其剔除,此总量的数据我们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粗略估算,2019年为408017.2亿元,其增值税率采用13%计算,则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汇票量为(782518.3-408017.2)*(1+13%)=423186.243亿元,约为42万亿元。但此类方法误差较大,原因在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含了所有零售额,但我们不能排除具体无法用于开票的部分,因此除去了所有零售数据,导致计算结果会严重偏低,而未排除无法开票的部分计算的88万亿也可能偏高,因此此方法计算出的42万亿和88万亿仅能作为理论下限和上限值的粗略估算。


测算2


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额进行测算,大致方法与测算一类似,批发零售业全年理论可开票额=全部批发零售企业全年购进额*(1+13%)。


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额为709505.3亿元,其增值税率采用13%计算,则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汇票量为709505.3*(1+13%)=801741.0亿元,约为80万亿元。其中剔除面向最终消费者用于消费无法开票的部分,此数据我们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粗略估算,2019年为408017.2亿元,其增值税率采用13%计算,则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汇票量为(801741.0-408017.2)*(1+13%)=444907.894亿元,约为44万亿元。因此粗略估算其理论最大值的下限与上限分别为44万亿和80万亿。


测算3


由于批发零售行业大多增值次数较低,按照模型中的假定,签发的商业汇票累计为: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我们假定批发零售行业仅进行一次增值,批发和零售业购进额全部用于生产增值,而销售额全部用于最终消费。则不考虑无法开票的部分时,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额为:

推进“十四五”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思考


此式代表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额为所有最终阶段的批发零售行业商品销售额于增值税额之和。然而我们需要排除无法开票的部分面向最终消费者部分。


由此我们利用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减去批发零售行业增加值,即可得到上一阶段批发零售行业采购用于生产增值的总额,用此部分总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得到增值税额,二者之和即为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额。


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为782518.3亿元,增加值为95845.7亿元,则批发零售行业理论可开具承兑汇票量为(782518.3-95845.7)*(1+13%)=775940亿元,约为78万亿。测算方法三严重依赖于我们的假定即批发零售行业仅进行一次增值,因此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误差,仅可用于参考。



测算方法总结


前面的三种测算方式中,测算一得出批发零售行业理论承兑汇票量为42万亿元~88万亿元;测算二计算结果为44万亿元~80万亿元;测算三结论为78万亿元。我们选取44万亿元~80万亿元作为结论区间,我们利用此结论与批发零售行业票据市场现状进行比较。2019年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披露2019年全年累计签发商业汇票为20.4万亿元。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与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票据签发背书量占比均在40%~45%之间,我们利用此比例作为批发零售行业票据签发量占比,则2019年批发零售行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为8.16万亿元~9.18万亿元(20.4*40%=8.16;20.4*45%=9.18)。与我们计算得出的理论可开票量42万亿元~80万亿元存在很大差距,以下限计算占比约为20%,以上限计算占比不足12%,批发零售行业的票据业务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三、“十四五”发展批发零售行业票据业务的思考


建立双循环格局,扩大内需,是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批发零售行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休戚相关,是打通国际、国内市场双循环的重要一环。在批发零售行业发展票据业务,可以提高批发零售企业资产流动性水平、增强企业资金可获得性、降低企业融资利率,是服务国计民生和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之一。


(一)商业汇票是批发零售行业最理想的金融工具


商业汇票既有支付结算功能,也有扩张信用的融资功能,是我国实体企业多层次融资体系的一部分。


批发零售行业属于高速周转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业内企业根据具体贸易品种和处于供应链中地位的不同,均可能存在或长或短的账期,天然有着旺盛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一方面,批发零售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底,行业内部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很难在资本市场上利用股票、公司债券、短融、中票、PPN、ABS等工具融资。另一方面,相对于银行贷款,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完善,电子票据最长期限达到一年,并且可以自主约定到期期限,通过企业网银签发、流转非常便捷,还可以同开户银行一事一议,满足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可获得银行承兑作为信用加持,这些基本属性同批发零售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十分契合。同时,依托于上下游的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的到期兑付具有自偿性特征,并且对于长期在某家银行做基础支付结算的批发零售企业,银行可以获得稳定的大数据以帮助灵活调整、控制票据信用敞口的比例,尽可能的创造条件为批发零售企业提供短期的流动性支持。


综合来看,批发零售业的票据融资比信贷融资的可获得性高,部分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在获得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支持的同时,也可约定配套签发商业汇票实现短期流动性管理需要,长短结合使得票据的优势更加明显。


(二)批发零售行业加快推动承兑业务


票据是推动疫情期间批发零售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贸的有力工具。对于主营业务正常、供应链上下游稳定、产品和服务市场前景良好,由于暂时性的资金链紧绷,急需短期流动性支持的批发零售中小微企业,票据的特殊功能作用在疫情期间适逢其时,也是票据运用于微观企业的最佳实践期。


批发零售企业固定资产较少,有着负债较高和资产流动性较好的特征,销售回款的速度也参差不齐,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大数据精准梳理贸易流、资金流,研究不同贸易品种的整体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力争提高票据产品在批发零售企业的普及率和使用率,加快行业资金周转,降低由于临时流动性不足而导致的经营困难情况的发生率。因此,商业银行、批发零售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要达成共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联动推出相应措施,包括商业银行要适度降低承兑保证金比例,手续费视情况适当减免,监管部门对于保证金占存款比例应适度宽松,政府出资的中小微担保机构要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等。批发零售企业要积极利用政府和金融机构优惠政策,适度签发票据解决一年内短期资金之急需,把本来不能流动的应收账款显性化,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零售企业持有的银票和商票的贴现力度,切实提高中小微批发零售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端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三)批发零售行业积极推动票据融资业务


2020年4月,中央政府提出 “六保”新任务新目标,指出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重要性。批发零售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六保”目标高度重叠,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批发零售行业积极推动票据融资利国利民。


可以由政府牵头,通过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的票据融资,缓解关乎国计民生的批发零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一:央行从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支持批发零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特别是要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给予较低资金成本的再贴现支持,盘活批发零售企业票据资产。


第二:商业银行需加大科技和人力投入,为批发零售企业商业汇票的开立、承兑、贴现、付款等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银保监会根据批发零售企业现实情况,给予商业银行对应的差别化监管政策。


第四:财政部门发挥好财税优惠的外部激励作用,给予批发零售企业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国家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担保机构,可以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可由商业银行参与尽调,国家担保基金给予一定比例担保,央行划出一定比例再贴现额度,共同发展商业承兑汇票。


第六:票据交易所加强票据交易平台建设,使票据市场信息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利率报价更加公开,业务处理更加方便快捷安全。


第七:批发零售企业也要积极增强自身“体质”,聚焦主业,规范经营,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结算原则,及时足额兑付到期商业汇票。


第八: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逃废债和欺诈行为。(《积极推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是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宝》,肖小和等)


(四)批发零售行业要发展供应链票据业务


2020年4月2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供应链票据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票交所发[2020]58号)正式明确供应链票据平台依托于现有的ECDS系统,与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简称供应链票据。供应链票据间接解决了传统电子商业汇票不可等分化的弊端,一定程度上为票据本身的标准化做了铺垫。上海票据交易所可以鼓励批发零售行业链条上的核心贸易企业自建供应链平台,先行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并且后续优先考虑用该供应链平台上线票据质押融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供应链票据跨供应链平台流转等新功能。供应链票据依托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信用,金融机构可以适度提高对批发零售链条上核心优质企业的授信敞口,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针对供应链票据融资的服务方案,提高供应链票据的普及程度和流转效率。


(五)批发零售行业要充分利用票据创新产品的成果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运用“票付通”、“贴现通”、“标准化票据”等创新工具,更好地发挥票据的支付结算属性和融资属性。“票付通”可以帮助批发零售企业盘活账户中的小银行承兑、小金额票面、久期短、流动性差的商业汇票资产,上海票据交易所提供的这种票据见证支付功能把交易中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降到了最低程度。“贴现通”产品可以使批发零售企业的开户银行充当票据贴现的中介,有“贴现通”业务撮合资质的商业银行可以帮助批发零售企业将账户中的商业汇票以最低的价格、最快速的方式在全市场范围内实现变现。


标准化票据是以票据作为底层资产的债券,可以联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投资者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从2020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的“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标准化票据被定性为货币市场工具, 且具备资管新规中“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特征和属性,如未来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资产,则在投资市场上也将受到包括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在内的资管产品的青睐。


标准化票据产品的发展有望为批发零售企业引入“源头活水”,可以提高批发零售行业供应链上下游核心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资产的流动性。


目前由于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相互割裂,融资利率尚未实现完全市场化,同一企业主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明显低于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通过相应存托机构创设批发零售行业核心企业签发的标准化票据可以降低供应链上中小企业持有核心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成本,从而进一步为批发零售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现状纾困解难。


(六)充分利用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制度,加快批发零售行业票据发展


为加强票据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总行及上海票据交易所及时推出“商票信息披露平台”,按日披露承兑人承兑票据的信用情况,包括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平台的推出具有里程碑意义,对降低商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意义重大。


批发零售企业需以发展的眼光积极参与“商票信息披露平台”建设,主动披露自身财务信息和承兑的票据信息,逐步建立良好的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环境,提高商业承兑汇票接受程度和普及广度。预计票交所未来在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平台功能的同时,会继续加强机制设计,提高承兑机构信息披露的动力,实现优质承兑企业信息披露与降低其商票融资利率的良性互动。


(七)批发零售行业要防范票据风险


风险表面是外部环境问题,核心是风险观、业绩观、发展观问题,是风险管理体制与业务发展不尽适应的问题。“重盈利、轻风险”、“重指标、轻管理”的问题需要在支持批发零售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进一步根除,坚持审慎经营的理念,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新常态下票据业务全面风险发展趋势与管理》,肖小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审批部门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批发零售企业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评级这项基础工作。


对于有条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定性指标应参照企业主体(商票出票人)公开市场信用评级和金融机构内部评级,考虑到商票到期期限较短,定量指标的评价方法与商票出票人信用评级应有所区别,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应是考察其最终票据兑付能力的重点,故在上述两部分指标的选项设置及评分权重上将给予一定倾斜。


完善票据评级事项后,可以建立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白名单数据库,进一步确定对某个具体批发零售企业的授信额度,并在票据管理系统中实时显示剩余额度,进而有效的控制最大风险敞口。同时,利用人行征信系统和金融同业交流会排摸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使用情况,也可实行牵头行制度,严防部分批发零售企业超越自身兑付能力无序签发商票的风险事件发生。


对于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中小批发零售企业,商业银行应重点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和其交易对手的履约实力,通过调节保证金比例控制单笔承兑的金额和风险敞口,在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支付结算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发生逾期垫款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肖小和, 余显财, 金睿,柯睿. 我国增值税政策对承兑汇票发展的影响研究[J]. 河北金融, 2020(7):44-50.


【2】肖小和, 张蕾, 王亮. 新常态下票据业务全面风险发展趋势与管理[J]. 上海金融, 2015(06):89-92.


【3】肖小和, 张雯, 李洁. 积极推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是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宝[J]. 金融言行: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8, 258(09):62-65.


作者: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 肖小和、金睿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余显财、柯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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