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0-963-100 合作案例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财经热点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

财经热点 2020-12-30 09:16:26    央行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便利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决定》提出,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决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统一登记制度,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得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职责。


《决定》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明确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的过渡安排,妥善做好存量信息的查询、变更、注销服务和数据移交工作。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


推荐阅读

 央行: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

央行等三部委首次统一信用债信息 披露要求,健全债市基础性制度

 刑法修正案新增及修改的涉金融条文有哪几条?骗取票据要判几年?

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连续7个月正增长 经济稳步恢复态势进一步得到印证

发改委:对近期和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系统排查

 

——>了解更多票据市场资讯,敬请关注“融资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报价服务平台”。


融资线声明:以上内容系编辑整理自相关媒体,融资线为承兑汇票贴现报价服务平台,登载此文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