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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曝光

有保兑保函的5000万元商票被拒付 江苏金票通诉讼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获胜诉

风险曝光 2020-04-01 14:07:24    同花顺财经
有保兑保函的5000万元商票被拒付  江苏金票通诉讼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获胜诉

*ST尤夫(002427)3月27日发布公告,关于《江苏金票通诉本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是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中宇有限公司,*ST尤夫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被告三通过“金票理财”平台票据融资,为确保到期债务的履行,被告三以被告二作为出票人的50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借款和利息的担保,由原告持有票据。


2018年1月22日,被告一向原告出具《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函》,为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原告向银行要求付款,均被银行退票拒付。被告一至今也未履行保证责任。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就原告持有的50张总金额为5,000万的商业承兑汇票,现要求被告二和被告三承担付款责任,并要求被告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此,原告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09民初18839号、18440号、24269号案件除被银行拒付的票据分别为30张、19张、1张外,其他诉讼起因内容基本相同。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中宇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票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中宇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自2018年7月23日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有保兑保函的5000万元商票被拒付  江苏金票通诉讼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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